时间:2022-07-26 09:55
按照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2004年7月25日至1986年7月25日期间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6年7月25日至2004年7月25日)。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的招聘岗位计划和报名人员一并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及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卫科教发〔2022〕1号)的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在读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待遇
1、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2、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手续。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将在山西省人社厅官方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gov.cn)—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卫生)、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kw.rszk.cn/publish.vm?examId=103)。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2年7月27日9:00——2022年8月4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将会影响网上资格初审结果)。考生报名时须注意疫情防控须知,并严格执行。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7月27日——2022年8月5日17:00。
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8月5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8月5日17:00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22年7月27日10:00——2022年8月5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科。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和补报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对不达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比例核减相应招聘名额,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原则上取消。
岗位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进行改、补报名,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由招聘单位负责告知相应报名人员。
报考岗位被取消或调整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8月9日9:00—17:00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改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8月9日9:00—17: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2年8月9日18:00前查询。缴费时间为2022年8月9日19:00前。网上报名期间已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改、补报名。
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补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放弃改报、补报,或改报、补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用通过原渠道退还。
2、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先在网上缴费,待现场确定符合减免条件后,考务费用通过原渠道如数退还。
符合减免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8月10日17:00前到一医院人事科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确认手续。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3、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22年8月18日9:00——2022年8月23日8:00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0352-6249026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机构实施。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同一岗位2名及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时间:2022年8月23日9:00——11:00。
笔试科目:
(1)医疗岗:《医学基础知识》
(2)护理岗:《护理学基础知识》
笔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须接受手机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报告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核酸报告阴性及体温测量正常者,方可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和要求,见准考证。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以及手机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结束三日后在原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
报考人员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验证。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且只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按照3:1的比例,若同一岗位2名及以上应聘者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按照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方法为:依据每名考官给考生的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以有效分平均计算考生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人数一般为5-9人。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考生个人面试成绩试后在候分室公布。
面试后,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的有关事宜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需要复检或进一步检查情况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信息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招考的各类应公开信息均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gov.cn)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政策咨询:0352-6249066、0352-6249026
监督电话:0352-7933819、0352-6249005、0352-624902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原文链接:http://www.dt.gov.cn/dtzww/yljg/202207/979ccd64a2a04b019e5b1a82775427c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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