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岗位:综合类岗(硕士)-山东省泰安市,技术类岗(硕士)-山东省泰安市,综合类岗-山东省泰安市,技术类岗-山东省泰安市,中学教学支撑岗-山东省泰安市,医务医辅岗-山东省泰安市
工作地点:泰安
职位数量:6
招聘人数:若干
报名截止日期:2025-02-21
报名时间:见公告详情页
报名方式:见公告详情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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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山东省泰安市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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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泰安市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5年度泰安市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根据纪检监察相关规定,与本级或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监督对象或在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岗位;有夫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同时报考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岗位。
(三)专项招聘岗位人员应聘条件
根据国家、省及我市有关政策规定,专项招聘岗位仅限特定条件人群应聘,报考专项招聘岗位人员还需同时符合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岗位。山东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3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3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服务经历计算至2025年9月)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专项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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